第一章 姐姐李小婉 (第1/2页)
秋风萧瑟,遍地枯枝落叶,一眼望去,金陵城外的小山坡上满目疮痍。
唯一的几丝绿意便是坟前的那几棵歪脖子青松,深秋的凄凉压抑,在几只昏鸦沙哑的聒噪中,被映衬的愈发浓郁。
展天百无聊赖的拔着坟头上的枯草,随意捧起几抔黄土洒在这座低矮的孤坟上,又漫不经心的拍了拍手,心中有些烦躁。
姐姐李小婉跪在坟前,小心翼翼的拨弄着火盆中燃烧正旺的纸钱,接着有条不紊的将蜡烛贡品和香案摆在适当的位置上,神色略带忧伤。
今天乃是展天母亲的三周年祭日,确切的说是展天现在这具躯体的母亲。
前世的老百姓流传一句话,战乱年代不当兵,和平年代不当警察。
虽然有些懦弱,但也有几分道理。
展天自小迷恋那身绿军装,高中毕业后便进了警官学院,成为一名光荣的刑警专业的学生。
毕业在警局实习,教官要让他们在实战中成长,一次任务中,为了解救人质,展天很悲剧的挨了一枪,醒来以后才发现所谓的穿越理论并不是子虚乌有。
好在不管是前世今生,自己的名字没变,这可能是令展天唯一欣慰的地方了。
历来穿越就像抽奖,人品好的老天爷眷顾,让他含着金钥匙出生,开始便高人一等。
点儿背的当然也大有人在,比如说展天,俯身的家伙竟然是个私生子,俗话叫做野种。
在自己那个年代倒也没什么,性开放潮流不可避免的产物而已,或许可能因为有个有钱的老爹而成为炫耀的资本。
但在这个年代可就是天壤之别了,同样是一个鼻子两只眼,在私生子这顶品牌帽子的渲染下,展天自成为受精卵的那一刻起,便红遍的金陵城。
原因很简单,他娘,也就是这座孤坟里躺着的,曾经是金陵城有名的大家闺秀,展家的大小姐。
冲动是魔鬼,这话一点不假,昔日被媒婆踏破了门槛的展家,自打待字闺中的大小姐一夜之间大了肚子后,便如傍晚菜市场被人挑剩下的烂白菜叶一样,连扫街的大叔都不屑一顾,这个年代叫做破鞋。
展天那冲动的娘也受到了冲动的惩罚,爱惜名声的展老太爷吐血半升,卧床数月后,终于宣布与女儿恩断义绝。
好在念及父女之情,展老太爷偷偷为女儿在玄武湖畔购置了一套民宅,隔三差五又悄悄差人来送些银两,展天的娘也给左邻右舍做些针线活,倒也能勉强度日。
由于母亲的名声不佳,儿子的教育发展自然有层层阻碍,为了不至于让儿子打一辈子光棍,展天娘收养了个孤儿,当做童养媳,便是李小婉。
李小婉比展天大半岁,展天自小称她姐姐。
自小缺乏教育没读过几天书的展天,上个月和自己的狐朋狗友雷子,去果园偷果子被狗撵,匆忙逃命时一头撞在树干上,昏迷了两天两夜才让展天现在的灵魂有了可乘之机。
“天天,过来给娘亲敬杯酒,说你呢,听话,来,乖!”李小婉斟好一小杯黄酒,轻轻递到口叼枯草,一脸烦躁的展天面前,柔声劝道。
天天便是她给弟弟起的小名,自打展天娘去世以后,她便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这样称呼展天的人。
而这种人便叫做亲人,展天心中有一点小小的感动,和前世一样的温暖。
展天也算是是个脾气火爆,但关键时刻头脑异常冷静的热血男儿,不然也不会适合刑警专业。
对于展天的火爆脾气,前世的导师曾满脸惋惜的叹气道:“这孩子可惜了如此之好的天赋,一辈子发展也最多是个刑警大队长,机关恐怕很难混进去了!”
这话实在,机关里的大爷都是戴着上百幅面具的存在,谁喜欢你一个茅坑里的石头,又臭又硬。
铁血男人也有软的时候,前提是你遇到像李小婉这样温柔大方,善解人意,勤劳美丽,而且对你百依百顺,照顾的无微不至的女子。
事实正是如此,展天穿越后看到李小婉第一眼,就软的一塌糊涂。
满肚子的怨气无处发泄才导致了展天整日满面烦躁之色。
好歹给美女一个面子,展天闷闷不乐的接过酒杯,随手洒在坟前。
虽然情不自愿,但这个举动已经令李小婉欣喜不已了,自从弟弟受伤醒来以后,从未对自己像以前那样暴跳如雷,甚至一句气话都没讲过,更多的时候是一个人闷着头发呆。
难道弟弟开始转性子了?这可是一个好苗头,从一个地痞混混变成现在这个样子,已经是老天爷天大的恩惠了,李小婉激动地想哭。
当然如果弟弟突然变得彬彬有礼,开口便之乎者也,李小婉会觉得撞上鬼了,她是个容易满足的姑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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