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(1) (第1/2页)
楚歌的麻烦暂且不表,先请各位看官关注另外一个故事。
故事发生的年月相当久远,比楚歌生活的时代早了将近一个世纪。皇帝的统治已经结束,四方豪强蜂起,互相征讨杀伐,世间沧海横流,处处不安,寻常百姓于苦闷惊慌中度日,分不清天下究竟谁主沉浮。然而,正象天寒地冻的季节里可以看到傲立枝头的腊梅一样,风雨飘摇的环境中也能够存在一些宁静详和的地方。平安镇就是其中的一例。
平安镇的别有洞天得益于独特的地理位置。它处于两省交界,三面青山环绕,山势平坦延绵,无险可守,绝非兵家必争之地。镇南有一道曲折小路通往县城,其间横亘一条六七丈宽的河水,深逾百尺,水流湍急。平时河上架着吊桥,镇民过往行走,或去县里访亲探友,或者经商买卖,并无闭塞之感。桥边建有一座两层高的木楼,两名孔武有力的壮年男子日夜守望,倘若发现流寇侵扰,只须拉起吊桥即可躲避祸患。此外并没有通衢大道能够抵达平安镇,如果由附近的山路穿越,还要绕行数十里之远。所以不论早年间猖狂肆虐的捻匪,还是近时期啸聚山林的马贼,都不曾构成对平安镇的威胁。这里即使称不上绝无仅有的清平世界,千余户人家也得以在此安身立命,休养生息。
因为时局动荡,平安镇许多年没有由县里委派的镇长了,却有一个位尊权重的头面人物,负责维持镇上的秩序,掌理日常纠纷诉讼等事务。他的名字叫做谭广嗣,是本镇人数最多的谭姓族长,也是方圆百里首屈一指的富绅。拥有青山脚下的数百亩良田,在周围县镇还开办了十几家米行典铺。
谭老爷为人恭谨明理,对待镇民的态度宽猛并济,既有怜贫恤老的和善,也有惩奸除恶的严酷。镇上的人们敬畏有加,平日安分守己,并没有太多逾越纲常的事情发生。即使有人受到责罚,也不敢心存非议。他们明白,如果另行申诉只能是自讨苦吃。不但历任县官对谭老爷言听计从,甚至在省城的权贵里面,谭家也不乏奥援。
但是,富贵荣华的人生际遇却不能使谭老爷常常保持怡然自得的心态,有一份烦恼始终挥之不去。并且随着年老体弱,所承受的煎熬也越发强烈。难言的苦衷和他的名字倒有几分关联,如果说平安镇的称谓算得上名符其实,那么谭老爷的尊讳却适得其反,甚至有几分自取其辱的意味。
谭家三世一脉单传,先辈替他命名“广嗣”,自然满怀了殷切期盼,希望从这一代起人丁兴旺,光大门庭,不料他却难达慈愿。自从十七岁成亲之后,就开始重蹈阴风蔓延、阳气衰微的覆辙。虽然府上年年添加人口,但无一不是千金临世。渐渐地等到大小姐出阁,并为他生下一个白胖可爱的外孙,依然无法摆脱膝下无子的尴尬局面。
究竟是风水欠佳,还是造化弄人,谭老爷积郁难消,烦乱之余又陷入深深的恐慌。他非常清楚,倘若香烟断绝,百年之后偌大的家业无人继承,将会被一帮偏房远亲瓜分殆尽。想起那些布衣粗食的穷亲戚,有的还在自己的田庄帮工,如今都虎视眈眈,渴望有一天平步青云,他就会感到万蚁噬心,夜不能寐。于是遍请名医高士,为自己诊视调理。好在谭家富甲四方,可以不断替他创造用以开枝散叶的条件,几乎每隔两三年就会征选一名宜男之相的年轻侍妾进门,然后躬行实践,日夜辛劳。外人看在眼里自然艳羡不已,谭老爷却未必体会出太多的乐趣,因为原本轻松愉悦的事情已经被赋予了一种沉重的使命感。幸亏皇天不负苦心人,在四十七岁那年,千娇百媚的五姨太终于为他产下一子。谭府上下无不欢呼雀跃,谭老爷手忙脚乱地去祠堂拜祖,告慰先灵,又吩咐张灯结彩,大排酒宴,席间掀髯大乐的同时,激动的泪水禁不住夺眶而出。
小少爷身体壮实,五官端正,眉目间颇有几分五姨太的灵秀之气。谭老爷爱如珍宝,替儿子取名“天赐”。但他万万没有想到,上天赐予谭家的不仅是一份迟来的惊喜,还有更多难以排遣的忧烦。
说起来也是咎由自取,谭老爷老来得子,未免失于娇宠。谭府上至各房姨娘,下至姐妹婢仆,对少爷更是百般呵护,犹如众星捧月,天赐便养成了一副刁蛮顽劣的性格。从小在府里摔碟砸碗,撒泼胡闹,谭老爷并未介意,甚至还觉得调皮有趣。慢慢长大出了家门,仍旧不改飞扬跋扈的作派,到处横冲直撞,惹是生非,很快就成为平安镇的混世魔王。有一回在私塾里,险些用砚台掷瞎了邻桌同学的眼睛。谭老爷爱惜羽毛,不肯落下偏袒独子的名声,连忙派人向受害者致歉,又赔了许多银钱,这才考虑应该对儿子多加约束,不料为时太晚。多年形成的恶习积重难返,父子间的气势也早已此消彼长。面对桀骜不驯的儿子,素来威严镇静的谭老爷居然显得暗弱无能。词色稍厉天赐便寻死觅活,反而掀起一场更大的风波,搅得全府鸡犬不宁。谭老爷不知所措,唯有抚膺长叹。
后来老管家谭守德献上一计,说省城最近成立了新式学堂,科目无奇不有,管理井然有序,学生大多是体面人家的子弟。不如把少爷送去读书,改换一下环境,不良脾性也许会有所收敛。谭老爷深以为然,命人连夜替少爷打点行装,又亲自写下数封书札,拜托省里的知交好友代为照料爱子。
天赐在省城住了一年,放假回来后就令人刮目相看了。首先是衣着打扮上的巨大变化,长衫马褂早就不穿了,挺括的学生制服十分合身。精致的金丝眼镜和锃亮的黑皮鞋让每一个平安镇的人感到惊奇,另外走路讲话的样子与以往也不相同,矜持之中透着练达,原先的骄纵之气似乎一扫而空。谭老爷喜不自胜,以为浪子回头,谭家终于后继有人,不曾想新的隐患又出现了。
就在天赐重返学校的半年后,不知是贪恋省城的繁华似锦,乐不思蜀,还是受到新思潮的影响,他竟然在来信中斩钉截铁地宣布,从此与腐朽没落的家庭决裂,开始崭新而文明的生活。当然,有一桩事情暂时不能割舍,就是家里面按月支付的巨额费用。
谭老爷暴跳如雷,七窍生烟,准备用克扣开销的办法制伏孽子。天赐却早有应对的策略,先以少东身份到谭家的店铺索取,接下来依次向省内的亲友告贷,最后由老父一并偿还。相峙不久,谭老爷便服首称降。一则恐怕有损颜面,二则实在没有勇气将宝贝儿子逼上绝路,只好仍然如数奉送,倒象一个逆来顺受的孝子贤孙。
默默吞咽着自己酿成的苦酒,谭老爷不由得黯然神伤。但痛定思痛,心里又有了打算。眼前的窘境完全由于子嗣不广的缘故,那么何不利用众多的妾媵重新创造一个希望。其实,传宗接代的工作他一直没有停止,只是在天赐之后谭家又多了三位小姐。也许是选人不当,以至于担雪填井,劳而无功。望着镜中花白的鬓发,谭老爷切实感觉有些力不能支,却又不肯向命运屈服,于是决定作最后的尝试。
这回他要娶的姨太太是本镇的姑娘,名字叫做采菱。
采菱今年二十出头,父亲沈正卿是镇上的私塾先生,三个月前害伤寒病死掉了。给她留下一位继母和两个稚气未脱的弟妹,原本不宽裕的家境更加艰难。
采菱迟迟未嫁的原因有许多,最主要是因为父亲的溺爱,念她自幼丧母,越发无限怜惜,想留在身边多看顾几年。另外继母悭吝刻薄,对她的婚事漠然置之,也乐得有人帮忙操持家务。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理由,采菱虽然生得杏脸桃腮,体态婀娜,在同龄的姑娘中以貌美而闻名,却是目前平安镇所有女人里唯一的天足。
从这一点可以看出采菱倔强偏激的性格。七岁那年,继母第一次替她裹脚,骨碎筋断般的痛楚令她难以忍受,拚死抗争也不肯就范,甚至独自跑进青山上的密林中躲藏起来。沈先生惊慌失措,急忙求人成群结队、高擎火把上山寻找,费尽周折才在两天后发现了奄奄一息的女儿。延医诊治,细心调养了半月总算保住了性命,从此缠足的事情只得作罢。光阴荏苒,春去冬来,采菱的一双大脚曾引起旁人的讥笑。但随着朝代更新,沧桑变幻,如今附近县镇已经纷纷成立放足会,她反而占据了风气之先。只不过在因袭陈规的人家看来仍然不成体统,决非为弟子选择的良配。
事实上采菱从小聪明机巧,倨傲不群,也没有把寻常碌碌无能的男子放在眼里。只因慈父仓促辞世,家计难以维持,才不得不作寻觅归宿的考虑。况且继母薄情寡义,在失去依靠的情况下,恨不能立刻将她撵出门外。
适逢谭家有纳宠之意,采菱的继母主动托人前去接洽。谭老爷对采菱的美名有所耳闻,心中颇有几分渴慕。于是在索取庚帖的第三天就送来了若干聘礼。
起初采菱并不同意,在以往春意迷离的梦幻里,如意郎君即便不是人中龙凤,也应该是一位英气勃勃的少年俊杰。虽然知道升斗小民的愿望总难实现,却也从未有过给人做低服小的思想准备,更不必说对方是一个比自己父亲还年长的老头子,如此荒谬绝伦的姻缘断然不能接受。但继母马上拉长了脸数落,“我说大小姐,做人总得分清好歹。就算你心高气傲,看不上前些天李婶提起的那几户人家,可这一头亲事也不该再挑剔啦,不知道有多少人争着要进谭府的门呢。”
“我不稀罕,”采菱凛然道:“只要是结发夫妻,吃糠咽菜沿街乞讨我也情愿。”
“算了吧,你一向娇生惯养,那里受得了半点苦。”继母一边反驳,一边劝解,“我和你爹也不是结发夫妻,还不是照样恩恩爱爱。谭家吃穿不尽,谭老爷又宽厚仁慈,过门后你一定不会受委屈的,就不要太固执了。”
“不,”采菱赌气似地地说:“遇不上合适的人,我宁肯一辈子不嫁。”
“说的倒容易,”继母冷笑了两声,“你两个弟妹还小,你爹留下的家当又少的可怜,我哪有力量供养你这尊菩萨。再说了,就凭着那一双大脚,还能指望有什么王孙公子来把你娶走么?”
采菱顿时满脸羞恼,却又无言以对,只有直勾勾地望着面前的桌子发呆。桌上有谭家送来的四样礼物,一副金灿灿的镯子,两对翡翠耳环,四只红蓝宝石戒指,还有全套簇新的绫罗衣裙。在蓬门碧玉的眼里,这些东西无疑具有一种难以抗拒的诱惑。采菱苦心焦思,继母的话虽然阴损,却也不无道理。自己家境简朴,但从前有父亲竭力维护,倒也安适无忧,并未品尝过太多艰辛的滋味。如果委身于贫寒人家,到时候缺衣少食,挨饿受冻的情形实在难以应付。又想起和继母间的隔阂日益加深,与弟妹的相处也不友善,更有一份无处容身的悲凉感觉。犹豫了许久,终于含泪曲从,由牙缝里迸出一句话来。“好吧,我答应做谭家的九姨太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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